本地|兴化举办第三届创业大赛和2017年“十佳创业明星”评选
关于举办第三届创意创业大赛和2017年兴化市创业典型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丰富创业活动载体,提升创业服务层次,充分发挥全民创业在策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推动经济发展、带动群众就业、促进收入增加的积极作用,弘扬创业精神,树立创业典型,在全社会掀起崇尚创业、鼓励创业、自主创业的热潮,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充分发挥创业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根据《兴化市2017年推进创业富民工作计划》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2017年“十佳创业明星”和“20佳创业能手”评选活动。
现将大赛和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各乡镇要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选、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把商业价值较强、市场前景良好和带动就业明显的创业项目筛选上来,把坚定信心、励志创业、创业有成的优秀创业者选拔出来,并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指导和整理,按报送时间分别报团市委和市人社局。
兴化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联席会议
2017年6月5日
兴化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6月5日印发
兴化市第三届创意创业大赛方案
兴化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持续推进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深入开展,响应市委、市政府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政策推进创业富民的号召,选树一批有思想、有能力、有抱负的创业典型,挖掘一批市场前景可观、发展潜力巨大的创业项目,找到一条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有效途径,在全社会营造勇于创业、乐于创业、善于创业的浓厚氛围,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举办“兴化市第三届创意创业大赛”,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与时间
大赛主题:星火之势,点亮兴化——“青春+YOU 等你来创”
大赛时间:2017年6月—8月
二、机构设置
1.主办单位:兴化市推进创业富民联席会议办公室
2.承办单位:共青团兴化市委员会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组织机构:
(1)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统筹与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执行、宣传、推广、沟通、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组委会主任:徐立华
副 主 任:刘秀武、朱鸿业、朱纯
成 员:王建林、栾大庆、文晨、协办单位创业富民负责人员及相关的创业成功人士。
(2)大赛设立评审团,由组委会聘请评审专家、创业导师团成员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三、参赛对象及条件
1.本次大赛立足兴化,凡年龄在18—45周岁,有志于在兴化市范围内创业的个人或团队,不论学历、不论户籍均可报名参加。
2.本次参赛项目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创意组项目为有较为成熟的创业设想和举措,但未正式启动的项目;创业组项目为已实际运行的项目,具体要求为:(1)经兴化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且时间不超过8年,企业符合兴化产业发展导向,运营情况良好,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2)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经济转型升级要求;(3)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无法律经济纠纷;(4)项目具有较强的商业价值和良好的市场前景,带动就业较明显。
四、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选手要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特色,《创意创业计划书》要内容完整、可行性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2.参赛选手须遵守比赛规则,《创意创业计划书》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本次大赛不接受各级比赛的获奖项目。
3.所有参赛来稿不予退还,参赛者自留底稿。参赛者应及时查询其参赛作品是否被及时送达,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能否及时送达及其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赛程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及报名(2017年6月份)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采取传统与新媒体融合的宣传方式,运用好网站、微博、微信等线上手段,广泛宣传、精心筛选,积极动员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参加,并做好参赛项目的汇总整理和及时上报工作。
第二阶段:项目初审(2017年7月上旬)
组织专业评委采取书面评审的方式,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按照得分高低每组评出10个优秀项目,共计20个项目经公示进入复赛。项目初审成绩不计入复赛和决赛。
第三阶段:复赛评审(2017年7月中下旬)
复赛以项目路演方式进行,参赛选手通过PPT对项目进行展示和陈述。组委会将邀请专家对复赛选手进行PPT制作和路演培训。评委根据选手的现场表现,综合考察项目可行性、运营情况、发展潜力要素及参赛选手的创业技能、组织策划、领导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经合议打分,确定每组前6位共12强选手进入决赛,其余选手为优胜奖。
第四阶段:决赛表彰(2017年8月)
决赛采取现场“6+3”模式,即6分钟PPT展示及3分钟评委提问点评,参赛选手抽签确定参赛顺序。评委现场打分,根据得分排序情况最终决出创业组一、二、三等奖及创意组一、二、三等奖,并进行现场表彰。
第五阶段:跟踪服务(2017年8月以后)
大赛组委会将在大赛举办后将入围项目汇编成册,并全力做好大赛后续跟踪服务工作。积极向有关部门推荐获奖项目团队,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定期回访项目团队,及时掌握项目运行情况;及时兑现落实大赛各项奖励政策;进一步调整优化项目团队的创业辅导等服务。
六、大赛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创业组一等奖1名,奖金5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0元,优胜奖4名,奖金5000元;
创意组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0元,优胜奖4名,奖金2000元;
优秀组织奖10名,奖金1000元。
(二)赛后扶持
1.创业融资扶持: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可按规定享受50-8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决赛获奖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300万元贷款贴息额度。
2.税费减免扶持:帮助符合条件的决赛获奖者落实税费减免等政策。
3.创业补贴扶持:对符合条件的获奖者可帮助落实初始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4.优先推荐申报省、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创业明星等。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大赛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赛者可通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或有关单位推荐,也可个人自主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参赛者,需按所参加类别提交《报名表》(附件1)、《创意创业计划书》(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创业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团市委创业办,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并以“兴化创意创业大赛——创意/创业组——项目名”命名后发至指定邮箱。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6月30号;联系人:文晨;电话:0523-83326843;邮箱:xhtswcyb@163.com;地址:兴化团市委创业办(兴化市行政中心八号楼8403室);邮编:225700。
八、参赛其他事项
1.参赛者拥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的,或有经授权的发明、专利技术的,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授权许可等相关材料。参赛项目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所有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追回获奖项目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2.大赛组委会有权对参赛项目进行公开展示、宣传。参赛者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3.参赛者一经参赛,即视同知晓并完全接受本通知中所有内容。
4.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解释。
附件:1. 兴化市第三届创意创业大赛报名表
2. 兴化市第三届创意创业大赛计划书(范本)
3. 兴化市第三届创意创业大赛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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